申请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2.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
3.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4.人员规定。
申请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2.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
3.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4.人员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