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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关于开展城区道路道沿石以上违法停车管理工作的公告

来源:华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5:19

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规范我市城区道沿石以上临时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对违停车辆的执法方式进行改进,通过建设机动车智慧管理系统平台,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违停整治对象

(一)未在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

(二)未按指示箭头停放、跨骑泊位的车辆;

(三)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盲道的车辆;

(四)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辆;

(五)城区临时管制路段管制期间乱停乱放的车辆等。

二、违停整治范围

东至沿黄公路,西至滨河大道,南至连霍高速路,北至郑西高铁路线城区段。

三、执法措施

(一)执法人员对违停车主下发《违法停车告知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进行依法处罚,平台及时把违停信息发送给车主,进行催缴提醒。违停车主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对有违停行为未接受处罚再次违停的机动车辆、无牌照的违停车辆,实施拖移或证据保管。

(三)对于无法查实违停信息的车辆,采用媒体公示方式,公示结束60天后,视为处罚决定书送达,开始加处罚款。

(四)对违停车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城市管理执法局通过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平台依法予以曝光。

(五)处罚决定书满180天,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六)对多次违停拒不接受处罚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车主,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违章处理

(一)通过关注“华阴市违停管理云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对首次违停的车辆,本着“以人为本”“温情执法”的理念不予处罚,但车主需在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注册完成相关信息,进行首违不罚申请,经审核后即可不予处罚。

(二)违法受理对象可到城市管理执法局违停处理中心办理,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处理。若对处罚有异议的,依法进行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的,可按照程序进行行政复议。

五、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上述通告内容的行为。

举报电话:0913-4628285

违停处理中心电话:0913-4621234

办公地点:华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七、本通告自2024年6月21日起施行。

华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