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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于您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系统停机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系统停机公告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安排,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结束,征缴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0日18时—2024年1月9日18时停止缴费服务。系统停机期间,各开办业务商业银行及手机APP等渠道停止办理缴费业务。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8日

  •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士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出台后,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如何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方法有没有变化?答:没有变化。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答: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 国际货运凭证如何征收印花税?

    1.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3.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 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

  • 房屋拆迁后再次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是否有减免政策

    经联系临渭区税务局(不动产)2933895,工作人员表示:需核实房屋拆迁是否为政府行为,若是,可提供拆迁协议、拆迁证明以及拆迁公告前往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若为开发商行为,则无契税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