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5年度养老金预发工作于2月20日正式启动。为确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中心对202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开展基本养老金预发工作。
人员范围
在临渭区中心参保,2025年1月1日以后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经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或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具备退休资格的参保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金预发
我省当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参数未公布前,依参保单位和个人申请,当年到龄人员可暂按上年度养老金计发参数,预计算发放基本养老金。
参保单位中的到龄人员,在缴纳到龄前的养老保险费后,可预计算发放养老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当年到龄人员,可暂按截止上年底的缴费情况,预计算发放养老金。
预发养老金重算
我省当年养老金计发参数公布后:
参保企业中预发养老金人员,当年缴费基数符合“低保高限”范围内的预发人员养老金无需人工调整,待参数公布后,经办机构会根据新参数自动重算养老金,当年缴费基数不符合“低保高限”政策的预发人员,待基数调整后由经办机构重算养老金。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预发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选择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后,由经办机构重算养老金。
办理流程
第一步,已审批退休资格人员,结合弹性退休有关规定,在达到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后办理停保手续。
第二步,经市、区两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批的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由所在单位携带《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前往经办机构办理;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按照中心发布的《关于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到龄申报退休预审流程的公告》进行预审核后携带《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等相关资料前往经办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
请当年到龄参保人员及时至我中心办理养老金预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