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党婷婷)10月1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渭南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本次签约在省市层面率先建立“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全链条协同机制。四部门将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包括自然资源资产损害案件线索信息共享、线索核实协助、索赔磋商协作、执行配合、修复地共建、专家人才库合作等系列协作机制,形成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的法治合力,对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制度、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具有关键推动作用。
签约仪式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表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绿色通道”,对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专门标识、快审快执。同时,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健全修复效果评估机制,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要持续深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强与检察、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合力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依法追缴的损害赔偿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实现“惩治一个、修复一片、保护一方”的生态司法目标。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提升自然资源资产司法保护水平,努力让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都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