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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审计局

来源:渭南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16:51

工作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根据市级立法权限,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项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机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中省驻渭企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组织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十二)管理维护机关设施、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十三)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帮扶脱贫等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项目综合协调、程序控制。负责局机关人事编制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机关考核考评以及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负责人:刘洋 电话:0913-2360526

(二)政策法规与审理稽查科

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规定的起草工作,参与地方性财政经济法规规定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规范审计系统执法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组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审计业务汇总统计、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负责人:惠梅菊 电话:0913-2360511

(三)电子数据审计科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负责人:尹自恒 电话:0913-2369609

(四)财政与金融外资政府债务审计科

组织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起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综合、专题审计报告。

负责人:刘黛君 电话:0913-2360536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机关、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负责人:武卫朋 电话:0913-2360529

(六)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负责人:薛冰岿 电话:0913-2360520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负责人:王育锋 电话:0913-2360535

(八)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负责人:马笃祥 电话:0913-2360509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开展市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负责人:吴新燕 电话:0913-2360508

(十)驻渭企事业单位与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审计驻渭省属企业单位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审计驻渭省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果,对省驻渭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人:郭庆姿 电话:0913-2360522

(十一)党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全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组织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后谈话。负责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郭月仙 电话:0913-2360530

(十二)国资监管审计科

负责审计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公司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国有资产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营运等情况。

负责人:蔺翠宁 电话:0913-2360519

(十三)开发区审计科

负责审计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的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负责人:司攀科 电话:0913-2360538

(十四)内审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内部审计统计报告的汇总填报工作,办理内部审计咨询业务;负责组织培训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负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内部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办好内部审计宣传刊物。

负责人:刘静 电话:0913-2360513

(十五)计算机技术信息中心

根据审计署统一规划及局领导指示,负责市局的信息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及指导县市局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审计管理系统(OA)的维护管理及推广应用、负责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的推广应用和全市计算机审计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指导。负责审计广域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包括网站的升级改造、信息更新、安全保护。负责全市审计人员的信息化技术知识培训。负责与信息化有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红喜 电话:0913-2360528

机构领导

孙坤刚(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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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临渭区朝阳大街与仓程路十字东南角审计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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