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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1:29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薛建军
渭自然资函〔2024〕67 号

梁晓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蒲城县桥山生态治理修复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改革开放以来,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但长期超强度、大规模的粗放式开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历史遗留生态破坏,尤其是关中“桥山”建材企业开采造成的植被破坏、人饮、农田、水利设施、道路等一系列问题,是我们国家建材企业开采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渭北五县中,蒲城县更为突出。这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按照中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了对蒲城县桥山生态治理修复力度。

一、蒲城县桥山生态治理修复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优先、系统修复”的原则,通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桥山区域(蒲城、富平)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我们建立了历史遗留露天采石矿山治理台账,并制定了治理方案。据调查,蒲城县共有历史遗留露天采石矿山共70处,破坏面积0.54万亩。截止2023年底,完成历史遗留采石矿山修复治理50处0.33万亩,占总破坏面积的61%。

二、在项目布局方面

针对蒲城县存在的矿山生态问题,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我们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并有序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一方面,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实施了3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实施了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实施了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以上项目累计治理绩效面积0.37万亩。另一方面,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根据2022年8月18日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2〕61号)文件要求,经县市区申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审查,呈请市政府同意后,2022年10月26日向省上上报,经省上2次评审论证,已成功为蒲城县申报2023-2025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在资金支持方面

2022年以来,累计争取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10096万元用于蒲城县生态修复工作,其中6239万元用于历史遗留露天采石矿山生态修复工作;3857万元用于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修复。

(一)2022年争取省市财政资金3975万元,用于支持2022蒲城县西坡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桥山南麓(渭南市蒲城段尧山、金粟山、东太白山)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桥山南麓蒲城县新隆废弃采石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3个项目,治理绩效面积0.25万亩。

(二)2023年争取省市财政资金951万元,用于支持蒲城县2023年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陕西省蒲城县2024年桥山(药王山片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治理绩效面积0.04万亩。

(三)2024年已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313万元,用于支持蒲城县2024年尧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蒲城县2024年五龙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2个项目,治理绩效面积0.08万亩。

(四)2023-2024年已为蒲城县争取到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857万元,用于蒲城县北洛川河流域(洛滨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

梁晓云代表,您的建议代表了蒲城人民群众的呼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深入研究,持续推进蒲城县桥山生态治理修复。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

(联系人:王鹏      电话:0913-293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