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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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助力“健康渭南”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自治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医院按照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架构和权力运行规则,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机制。培育壮大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条款,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更好发挥其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运行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纠纷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探索通过法律授权等方式,利用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护士学会等行业组织的专业力量,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健全医疗卫生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机制和专家支持体系。
(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接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专业机构、中介组织的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将“12320”热线并入全市统一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网信办、市税务局、渭南银保监分局、人行渭南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渭南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明确方法步骤,推进任务落实。
(二)建立督察机制。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原则上每两年左右督察一遍,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党员领导干部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实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完善业务用房、执法用车、设备配备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逐步实行职位分级管理与资格管理制度。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