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体育强国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体育需求,助力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形象和影响力,现就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承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相关赛事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国家运动健康城市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持续扩大体育文化影响力,努力打造西部体育强市,全力助推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体育事业政府投入、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国民体质测试合格率等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特色体育品牌赛事活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完善,梯队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竞技体育水平进入全省前列;体育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增加;体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精神,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运动之城、健康之城、活力之城”成为渭南新名片。
三、重点任务
1.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以国家运动健康城市、全民健身模范县、全民健身模范镇(街道办)“三级联创”为抓手,大力实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活动、体育健身赛事、体育健身指导、体育健身文化等“六个身边”工程,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实现公共体育场馆、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常态化,县级体育总会、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和镇(街道办)级文体指导站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每万人拥有2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2.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役,创新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建设体育场地,配备相应的体育健身器材,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户外健身步道建设,打造全域健身步道网络系统。加快县级公共体育场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建设,打造全国示范工程。到2020年,实现县级公共体育场(包括标准足球场、400米塑胶跑道、不超过2000个座位的单侧看台)、室外运动场地全覆盖,镇级带看台的灯光球场、综合健身场地、室内健身用房全覆盖,公园、社区有1个多功能健身场地,行政村、小区有配备健身器材的公共体育场地。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精心办好“丝绸之路”系列国际马拉松、足球、自行车、农耕大赛和华山围棋、潼关风筝、卤阳湖航模、洽川钓鱼、少华山登山、黄河金三角武术等品牌赛事,定期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美丽乡村农耕健身大赛、迎新年越野赛、千村百镇农民篮球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职工(家庭)运动会,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对老年人、妇女、职业群体、身体障碍人群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在开展好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牌”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00万,“丝绸之路”系列十大特色品牌赛事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重大赛事。
4.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持续加强少儿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户外营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教学器材配备,到2020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市足球协会建设,发挥外籍教练优势,与西安体育学院等高校深化合作,以校园足球为重点,持续推进渭南足球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改革,实施县级“5311”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每个县在基础较好的学校中遴选5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1所县级少儿体校,实行教育体育联建共管、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到2025年,建成100所市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夯实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根基。
5.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以建设全国一流体校为目标,加强市青少年体校建设,将体校教学训练、场馆设施改造、器材购置、运动员伙食补助及参加中省赛事等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拓宽就学渠道,各县市区对参加省、市、县(市、区)运动队训练并获得名次的优秀体育特长生,优先推荐进入当地对应学段就读。高度重视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和出路问题,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各项专项计划(村官计划、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教师特岗计划)的实施中,适当设置体育专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和聘用。鼓励运动员退役后自主创业,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6.强化和完善竞技体育激励政策。市政府对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和省运会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单位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对获得奥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对训练单位及原培养教练员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省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1000元。对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和省运会四至八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训练单位分别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由市体育局报市政府审定。
7.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以体育发展规划为引领,以体育综合体为抓手,以“体育+”、“+体育”为路径,以新业态项目为核心,以基础设施为保障,以战略投资为支撑,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体育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农业、水利、科技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健身气功养生等新业态,将城市大型商场或废旧厂房、有条件景区、开发区闲置空间、体育场馆、户外营地、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连片美丽乡村打造成体育综合体。加大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力度,加快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卤阳湖航空运动基地、华山登山攀岩基地、大荔沙苑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黄河湿地体育休闲旅游基地、秦岭北麓户外运动基地等项目建设。精心打造体育特色产业链,以体育赛事表演为核心,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体育旅游产业、体育培训产业、体育文化产业及新型体育产业(如运动监测设备、智能体育装备)等,积极培育体育市场。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智慧体育和共享平台,推动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创新发展。加强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制定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将体育产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范畴。到2025年,建成十大体育健身休闲综合体、十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十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增加。
8.发展先进体育文化。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和女排精神,发挥体育独有的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加强体育交流,宣传和发展体育文化,体现体育独有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以承接十四届全运会相关赛事活动为契机,围绕“丝绸之路”系列国际国内重大品牌赛事、市运会、老年人运动会和少儿田径运动会、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全民健身日展示、迎新年越野赛等重大赛事活动,将渭南深厚的传统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间民俗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结合起来,策划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亮点符号,凸显渭南特色。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传播体育文化、讲好体育故事、推出优秀典型,培育一批群众欢迎、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文化产品,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运动快乐”理念,将体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精神,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强大动力,提升城市形象,提高渭南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认识、准确把握体育在新时代的历史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主动将体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体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体育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体育强市建设和创建国家运动健康城市、全民健身模范县、全民健身模范镇(街道办)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年度计划。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新形势,全面加强县市区级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体育机构,加强工作力量,为体育工作顺利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2.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完善体育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发改、编办、教育、财政、人社、国土、住建、文旅等部门要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体育专项议事协调会议,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制订落实体育强市建设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强化体育联合执法检查,定期研究分析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和困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发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体育”发展新格局。
3.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持续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举行全民健身活动和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等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落实好国家对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土、住建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对于挪用侵占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征信系统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从严、限制或者禁止其市场准入。
4.强化考核评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意见,对相关约束性指标细化分解,抓好落实。健全完善体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和考评机制,把创建国家运动健康城市、全民健身模范县、全民健身模范镇(街道办)与创建文明城市、文化先进县、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列入考核范围重点检查评估。进一步强化对县市区级体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市政府将创建国家运动健康城市纳入对各县市区考核指标,设置具体考核内容,建立体育工作督查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意见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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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