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婴儿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